本文认为,需要从历史的和逻辑的意义来认识公民社会理论对中国社会发展现实的解释力。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不容置疑是一种必然的社会进步现象,但中国的公民社会依然需要在中国特有的国家和社会框架里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公民社会的理论研究和非政府、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发展确实会对我国当前的意识形态和管理格局形成挑战,但不能从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角度去理解,而需要从它将充实和创新我国政治意识形态理论发展的方面去思考,并以此推动我国公共政策的改革和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