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国际公认的社会危机事件高发阶段,一些社会危机事件甚至成为威胁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社会危机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不在于社会的转型以及风险社会的到来,而在于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信任关系、信任制度及其实施与监督机制。为此,要推进社会信任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切实加强政府、市场以及个人等各个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任制度及其实施与监督机制,让作为一种美德的信任内化为人们的行动准则,进而成为规制社会行动的准则,消除社会危机事件频繁发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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