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联合国于20世纪90年代启动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伊始,欧盟一直在气候谈判中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是推动气候谈判的主要力量,也是“京都模式”的坚定支持者。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举行之前,欧盟一直力图促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国际协议,明确《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第一承诺期到期之后,各缔约国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后京都”国际气候制度框架。然而,在会议中欧盟的作用被边缘化,而会议取得的主要成果《哥本哈根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尚不确定,距离欧盟的理想预期尚有较大差距。哥本哈根会议之后,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3月份发布了一份名为《后哥本哈根时期国际气候政策:重新启动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刻不容缓》(International Climate Policy Post-Copenhagen:Acting Now to Reinvigorate Global Action on Climate Change)的战略报告,明确了欧盟在后哥本哈根时期的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要点和工作方向,并在5月份发布报告对减排30%目标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欧盟正努力试图重新掌握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主导权,在气候协商和国际气候制度构建过程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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