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论辩,大致包含科学认知、经济评估和政治角逐的内容。从总体上看,1997年以前的讨论多集中在科学认知层面———尽管也有经济和政治问题的介入———焦点在于气候变化究竟是否由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1996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遂促成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形成《京都议定书》,明确了工业化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1998~2005年,气候变化的焦点似乎在经济层面———温室气体减排的代价有多大、技术上是否可行,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的主要理由也是经济代价太高。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此为转折,气候变化的国际争论逐步转向地缘政治大国(或集团)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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