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界在“三农”问题的研究上超越了早期关注村民自治与农民维权的主题,把关注点更多地投向针对农村社会、经济自治组织的研究。中国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一样,都在20世纪初颁发相关法令,建立了本国或本地区最早的农会(农协)组织。一百多年过去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农协(农会)发育良好,我们的类似组织却命运多舛,至今还处于艰难跋涉之中。最近十余年来,为推动农村社会、经济自治组织的成长,先是成立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后是成立专业合作社,国家都形成了强有力的动员机制,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效果一直不显著。笔者以近年亲历的四个农村社会、经济自治组织发展中的难题为例,试图对此做粗浅的回答。这四个组织是四川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简称仪陇协会)、四川茂县南新特色水果协会(简称茂县果协)、陕西洛川旧县镇农民医疗合作社(简称洛川农医合)、山西永济市蒲州镇农民协会(简称永济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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