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选择和这一制度演进的背景是两个基本国情或者说两大基本矛盾:一个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矛盾,另一个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是我国占地资源的固有特点;城乡二元结构固化一方面是经济成长特定阶段的规律(工业化发展要以农业产出为资本原始积累的方式)所致,另一方面也与人地关系紧张这一基本国情相关。庞大的农村人口规模使农民无法同步享受赶超型经济增长的好处。在这两大背景下,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改革之初被确立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均分土地的家庭承包制小农户经济,并在30多年的改革历程中力求完善。这一基本经营制度一方面适应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同时也适应了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同步以及城乡社会保障的不均等现状。改革30多年来,在不断完善家庭承包制小农户经济的过程中,资本和部门化的资本下乡,成为联结小农户和大市场的中介。这给日益紧迫的农民合作化带来了重大影响:专业合作社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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