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研讨在美苏冷战逐步升级,美国对日议和方案越来越有利于日本的大背景下,中国该如何应对即将开始的对日和约谈判,防止日本军国主义东山再起?如何在对日和约谈判中提出合理而有力的方案,确保中国的长远国家利益?尤其是如何落实开罗会议、波茨坦会议关于日本领土的限制规定,根绝日本继续危害东亚的安全与和平?这些在当时是中国外交的当务之急。1947年9月14日、19日、30日,国民政府外交部连续三次举行由国内高层人士组成的对日和约审议委员会谈话会,磋商中国参与对日和约谈判的方针,就日本天皇制的存废及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战后日本领土问题、美国扶日政策、和约起草顺序以及管制日本诸问题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形成了中国应对各种问题的初步方案。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这些方案大部分没有得到实施。日本利用美国有求于日本协助其进行朝鲜战争的有利战略态势,依靠美国的帮助,修正、模糊甚至改变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关于限制日本领土的若干重要规定,导致日后中日、韩日、俄日间诸多领土争议,美国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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