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严峻的城市贫困问题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影响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城市扶贫政策。至今,中国城市中已初步建立起了反贫困行动体系。当然,其中许多项目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覆盖面、经费来源、制度化水平、项目间的协调,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但这套体系的建立表明中国城市近年来的反贫困行动,已经从过去临时性的措施逐步走向制度化的反贫困政策体系。中国城市扶贫政策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预防性政策,是指防止贫困发生或降低贫困发生概率的各项政策,主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个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救济型扶贫政策,是指当贫困确实发生时,努力减少其负面影响和损害的各项政策。主要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送温暖工程以及棚户区改造工程等。三是开发性扶贫政策,是指消除贫困者的脱贫障碍,拓展其脱贫机会与能力的各项政策,主要是再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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