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买卖的规则是,卖者尽可能以较高的价格转让自己的物品,以获得最大的收益;买者则希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获得物品,成交后银货两讫,互不相干。但这种规则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并不适用,因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为了实现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的有进有退和企业改制(李荣融,2005),更一般地说,是为了通过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实现优质企业资本与优质人力资本的最佳结合。在这种要求下,卖者不仅需要卖出一个好价格,还要“寻找一个好东家,引进一个好机制”。如果作更深入的考察,上述双重要求还不是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全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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