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和要求。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变革的新起点,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的重大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始终把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以又好又快发展县域经济为主抓手,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实力,为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为农村的全面发展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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