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承认国内各民族具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坚持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原则,确立了民族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族政策体系。在民族政策的框架下,政府对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采取倾斜政策,一方面给予其各种形式的援助和支持,增强其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则降低接受非义务教育的门槛,增加其个体发展的机会。针对少数民族教育,政府所采取的“倾斜”或者说“优惠”政策的力度较大,持久性强,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长远的影响。新疆是中国西部重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国家在制定有关新疆地区的教育政策时,民族政策中有关平等、公正、特殊的政策规定也有所体现,形成了新疆独有的教育体制。其中,高等院校“民族分班”制度正是在特定历史时期,针对少数民族和汉族高等教育的差异现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它是依据进入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能力相对较弱,基础知识起点相对较低等实际情况形成的民汉双轨制教育教学模式,它有效地促进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国家民族政策在教育领域中实践的新疆经验。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入进行,国内劳动力市场不仅规模增大,劳动力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成为对劳动力实现合理配置的主要机制,市场规律是调整劳动力供求关系的主要杠杆。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少数民族大学生传统的就业渠道、岗位、空间继续萎缩,新的就业渠道、岗位和空间需要在市场机制引导下进一步开拓,这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民汉双轨制”模式面临的挑战逐渐显现出来,规范化、专业化越来越成为国家对于人才的具体要求。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与时俱进地推进民汉一体化教学,增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当前高等院校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民族团结教育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高校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创新的趋势。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本科高校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要逐步实现本科高校民汉一体化教学。同年4月份,在自治区第二十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强调高校处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阵地,要大力开展民汉一体化教学,民汉学生混合编班、混合住宿、结对共进等各族师生互动交流活动。为适应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贯彻和落实自治区相关精神和要求,近几年,新疆高等院校普遍提出了民汉一体化教学的概念,那么何为民汉一体化教学呢?即提倡采用民汉学生统一编班、统一培养方案、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考核标准和统一毕业标准,进行融合式教学管理,民汉合班正是民汉一体化教学的具体实践,通过民汉合班的实施,使民汉一体化教学真正落到实处。这种模式是在以往汉语言教学班级中插入“民考民”“民转汉”“双语班”等学生的基础上逐步出现在新疆高校中的民汉合班教学班级。随着新疆基础教育阶段双语教育的逐步推广,民汉一体化教学已经发展成为新疆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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