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扶贫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双重推动下,中国农村贫困状况有了显著改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1978~1985年)。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农产品价格的逐步放开,以及乡镇企业的发展,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打开了出路。第二阶段为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年)。中国政府自198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和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第三阶段为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以1994年3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公布实施为标志,中国的扶贫开发进入了攻坚阶段。经过若干年的开发式扶贫后,按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亿人减少到2015年的557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97。5%降低到5。7%。尚存的农村贫困人口大多为五保户、残疾、地理条件恶劣、丧失劳动能力或患病的人口。对这些人群,原来的开发式扶贫手段不再适用。此外,中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仍十分艰巨。本文将讨论中国农村扶贫的战略与对策,分析农村低保的实施状况,并针对农村扶贫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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