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是中央颁布实施的首份城镇化规划,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规划,规划中强调了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落户,但是我国城市发展不平衡,提出了不同规模的城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特大城市可以设置积分制等阶梯式落户通道来调整落户规模和节奏。为了积极配合城镇化规划的顺利实施,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全文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户籍的改革,不仅取消了农业户和非农业户的区别,统一了户籍性质,而且明确了采取中小城市放开落户限制,严格控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政策,特别提出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对流动人口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在《意见》发布之前,积分入户制已经在一些如中山、深圳、温州等城市试行,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修正和完善。此后,积分入户制在全国范围的大城市推开,各地大城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纷纷出台相关积分制政策。2015年12月,北京市公布了积分落户制和居住证制度管理的征求意见稿,被广泛关注,但人们普遍认为积分落户制的“门槛高”,条件苛刻难达标作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户籍改革的一项新政,积分落户制度是不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良策,从地方与国家层面,积分落户制会给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带来什么利益和风险?本文首先对积分制形成与发展进行梳理,然后从社会风险理论的视角,对积分落户制进行深度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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