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车—路”三大因素耦合导致事故发生。由于本次事故,共3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3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文基于对本次事故的调研分析,梳理了事故的演化及响应过程,反思了我国既有重大事故调查机制的完善对策。研究发现,当前我国重大事故调查存在技术调查和责任调查没有分离、调查组织独立性不够、调查程序公开性不够、事故调查结论上报时限不够科学等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安全事故调查理念,推进技术调查与责任调查相分离,扩大事故调查的社会参与,增强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公开性,科学设计事故调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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