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可以及时有效地反映地方性法规实施现状,以便科学有据地进行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或废止工作。《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是基于规范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生产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在生效初期发挥着调整规范南京船舶修造行业有效、安全、高效开展的积极作用。不过,随着国家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生效,《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部分内容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况,因而部分内容无法实施。同时,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的发展状况也对《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提出了新的要求。课题组经过有效的社会调查,对《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立法后实施效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评估,提出了废止《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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