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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这是我国《公务员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要求。但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沿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人员管理体制,并缺乏对各类工作人员的科学分类,造成人员成分复杂、身份混同、审判力量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了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本报告力图通过对江苏三级法院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的统计分析,展示目前法院队伍建设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出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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