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对于我们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在此背景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国社区建设的首要发展方向,特别强调基于法治框架下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以及在此过程中的合作和互动。从20世纪末开始,我国启动了“社区建设实验区”工程,经过近20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的社区建设在基层自治、社区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然而,从构建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和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标准来看,当前基层社区治理还存在一些诸如体制、制度、观念意识等的问题。特别是在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参与共治方面,既有成绩,更有不足,这些都值得理论研究者和基层实践者予以重视和思考。多元主体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共治,是现代社区治理的重要特征,也是促进社区自治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中公共参与现状的总结、反思,从而找出未来改进可能依循的方向与路径,必将对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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