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五届市委全面加强法治化建设,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号召,把建设一流法治作为深圳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通过了一批法规、条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审判长负责”、法官职业化、执行权运行机制等改革上做出了积极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打造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设立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加强普法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民法治素养和城市法治环境实现了新的提升。维护了深圳法治有序的良好局面,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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