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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法治意义与上海实践

    摘要

    发挥地方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着力点。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实践,努力发挥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常委会对立法的主导机制,倡导创新,在新形势下保障立法质量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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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邓少岭:邓少岭,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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