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研究是以批判为方向的,因为它向社会成员提供了社会改造的实际手段,而社会改造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理解和批判发挥实际功能的各种话语形式。换言之,对社会权力结构的批判和改造,便要求对权力话语本身进行批判和改造。
——丹尼斯·K。姆贝
前面的章节从建构的角度阐述了权力的资源本质,总结归纳了胜利乡参与式发展干预中的多中心制度结构和多中心权力结构的特征,分析了制度和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权力流动的特征。但对于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到底是如何表达的,各权力主体所拥有权力的现实表现形式,权力主体之间权力流动的载体等,并没有进行详细分析。从权力资源说出发,权力的本质是对各种权力资源的拥有和控制,因此可以认为拥有权力资源的权力主体必定拥有一定的权力,但在现实的权力结构中,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并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从而形成权力结构的动态均衡或失衡,权力流动的路径体现出了各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
因此,从权力资源说的基本立场出发,权力的表达即通过何种手段或方式去获取或维护权力资源,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是暴力手段。但在大多数时候,暴力是极端的权力表达形式,非暴力或非直接暴力手段才是权力表达的常见形式。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将权力阐述为,权力无处不在,权力深藏于每个人的日常话语表达中。话语就是一种最常见的权力的非暴力表达手段,不同权力主体形态各异的话语表达成为维护各自权力利益的基本手段。在胜利乡参与式发展干预中,权力的话语表达,同样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表达形式,话语形态成为映射各权力主体之间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的首要特征。为此,本章将重点对嵌入各权力主体之间权力关系的各种话语表达方式进行分析,详细阐述胜利乡参与式发展干预过程中各权力主体之间是如何通过不同的话语形态,体现出相互之间的权力关系,并实现权力流动和权力结构的动态均衡或失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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