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既不是指在确定的一个国家里保证公民服从的一系列机构与机器,即“政权”;也不是指某种非暴力的、表现为规章制度的约束方式;也不是指由某一个人或团体对另一个人或团体实行的一般统治体系。权力首先应该理解为众多力的关系。权力既不是什么制度,也不是什么结构,也不是一些人拥有的势力,而是人们赋予某一个社会中的复杂的力的名称。权力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无时不有,不断再生,贯彻整个社会,蛰伏于四处,不断分化与组合。权力关系最终形成一张超越于各类机构和制度的恢恢之网,疏而不漏地超越和笼罩于各个社会阶层和个人集团之上。权力没有母体,没有中心,它散播到各种社会关系中。
——《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
在前几章中,笔者在理论综述和反思的基础上,对胜利乡参与式发展干预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总结,从制度的视角,讨论了发展干预中制度结构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异和变迁;从制度变迁中的解构和再建构角度,阐述并分析了多中心制度结构的单中心化和无中心化现象及其特征。
在参与式发展干预的理论综述部分中,笔者已经详细分析了发展干预中权力、制度和文化因素的重要性。对于发展干预的认识,首先是对其制度结构以及制度变迁的过程和特征的认识,但本质上都不能超越从权力、制度和文化三个视角的考察。而这三者中,权力始终是核心,发展干预过程本质上是权力重新分配的过程。如果抛开单纯的成功与失败的两分法,以审视的态度考察胜利乡十几年的参与式发展干预,那么很显然,其在总体上取得重要成就的同时,干预过程中各利益主体对于权力的追逐也明显呈现出激烈化和表面化的特征。
因此,在前面章节的分析基础上,本章从权力的视角出发,引入多中心权力结构的概念,重点讨论胜利乡参与式发展干预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结构及权力流动的特征,从而为进一步分析发展干预过程中权力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和互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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