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是组织运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包含许多有关奖励和惩罚的具体内容,体现出组织中多种资源的分配方式,不仅对组织内部工作环境的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是组织内权力关系的日常反映。在这方面,围绕工业组织中劳动纪律的讨论形成了两种主要的解释传统。一种是以汤普森(E。P。Thompson)为代表的文化论,强调组织中个人的生活经历、文化传统具有重要作用,把劳动纪律中出现的问题归结为个人既有的劳动习惯、文化传统与组织目标之间的适应问题,具体表现为不同生产节奏之间的协调问题[汤普森,2001(1989)]。另一种传统是围绕泰罗制讨论形成的管理控制论,强调组织中的管理控制方式非常重要,把劳动纪律中出现的问题看作工人与管理者之间对组织中控制权的争夺(Filtzer,1996)。研究者在苏联时期的工业管理中发现,厂方赋予经理阶层对工人实施惩罚的权力,以便利用更大的工资差别和计件工资制度对工人进行物质刺激,这一情况采取的便是这种解释方式[华尔德,1996(1986):125]。然而,这两种解释传统在面对中国社会主义工业组织中的劳动纪律问题时却显示出局限性,它们都没有注意到革命伦理在中国的单位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主要通过革命意识形态和革命式动员方式两个维度表现出来(吴长青,20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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