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几章中,我们从金融结构角度论证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中介目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构建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中介目标的理论基础,从微观视角证明了我国存在广义信贷传导渠道——从而证明选择社会融资规模作为中介目标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是,作为中介目标的金融变量应满足三个标准:相关性、可测性、可控性。而且,在货币政策的理论和实践中,曾经有不同的金融变量作为或被主张作为中介目标,最常见的是三个指标:货币供给量、信贷规模和利率。由于各个金融变量指标具有不同的理论基础、作用机制和特点,所以出现了不同观点的争论。因此,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不能局限在定性分析上,而是一个实证检验的过程。本章围绕社会融资总量作为中介目标是否符合“三性”要求进实证检验。本章首先重新明确了相关性、可测性和可控性的含义,然后通过相应的实证检验,研究社会融资规模是否符合中介目标的这三个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