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劳动力市场理论是基于古典经济学理论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对单一经济人个体利润最大化的决策行为做出的判断,这与Schultz的个体农民经济行为如普通商人一样的利润最大化原则的视角是基本一致的。据此,普遍认为在当代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个体农民会由于城乡收入差距而大量流向城市工业部门就业,但实际上我们并未大面积地观测到农户放弃农业生产的行为,反而出现了城市工业岗位就业不足,普通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与之相矛盾的是城乡收入差距仍持续扩大(刘怀宇、马中,2011)。同时,对我们东亚邻国的大量实证研究也并不支持工资决定劳动力流向的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假说。在日本出现了农户家庭劳动力在农业和工业部门“二兼滞留”的情况(YujiroHayami,YoshihisaGodo,2003)。在韩国由于城市工资的大幅提高,刘易斯拐点在1970年代到来,但韩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未完全消失,在城市和农村仍然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Bai,1982)。
笔者认为产生上述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现实与理论差异的原因还是要从中国国情背景下农村家庭内部劳动力的配置方式上进行讨论,这种配置方式也与任何其他资源资本化的配置一样受到国情、宏观经济政策、不同阶段的市场发育程度及总体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实际情况的限制与约束。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农村的家庭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已由过去几乎单一的农业劳动配置逐渐转向在各类就业方式中进行多项组合形式的配置,同时中国农村与他国不同的土地承包制度为农户提供了基本的无风险资产(特别是在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这种配置通常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以劳动力资源资本化后实现的预期收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根据不同的家庭劳动力资源、农业经营状况等进行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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