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是现代民主的重要形式,行政法治则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二者相互依赖,密不可分。此派学者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也就没有民主。加强民主,即促进了法治;加强法治,也就促进了民主。其二,二者相互对立,相互冲突。此派学者认为,发展民主,就会损害法治;加强法治,就会妨碍民主的发展。其三,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此派学者认为,民主与法治既相互矛盾、相互冲突,也相互依赖、相互促进。“民主本来是用来支持法治的,但是它也削弱了法治。法治国家长期有效的法律是为了维护可预见性而建立的,但是它又迫使社会接受这些法律所带来的人们未预见的、不幸的后果。为了使民主更好地运作,人们重新引入了更多的现时性权力,但是它对民主又有某种破坏性的影响。”
本文同意上述关于民主与法治关系的第三种观点,并且将通过中国行政法治与公众参与制民主(参与制民主是代表制民主的重要补充)二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发展进程,对这一观点予以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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