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家、思想家汉密尔顿曾经说过,“意外事件有时会在一切社会里产生,无论这些社会是怎样组成的”,“不幸是同国家分不开的弊病,就像肿瘤和斑疹是同人体分不开的疾病一样”。汉密尔顿生动地说明了人类紧急状态的不可避免性。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紧急状态来临时,往往是法治原则受到挑战之时,也是公民基本权利受到严重威胁之日。法治对紧急状态是否必须“高抬贵手”?紧急状态是否可以游离于法治之外?在紧急状态下是否可以允许政府为所欲为?这些问题在专制时代几乎大都得到了肯定回答,或者至少是承认或默认无法无天的事实。但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这些问题大都得到了否定回答。如何在控制局面和依法办事之间做到两全其美,在最快、最有效地消除紧急状态与最大可能或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之间保持适度的平衡,既是衡量一个国家真正实现法治的试金石,也是衡量一个政府具有高超的治理水平的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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