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方向,并且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几个重要措施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那么,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效能究竟如何?合作社制度的嵌入对农业经营的组织方式和农户组织化产生了什么影响?对此,笔者对河南省A县和B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了内卷化的现象。所谓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卷化,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具有合作经济的制度形式,但没有发挥出合作社应有的功能,农户经营组织化程度没有出现从松散到紧密、从低级到高级的变革过程;在农户组织化方面,合作社也没有改变农户的合作困境,小农的组织化程度并没有得到提高;从性质上讲,虽然合作社在数量上有了迅速增长,但并没有使小农经济的性质发生实质性改变,没有出现预期的农业现代化的革新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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