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有“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观、体现专业性和中立性等特点,在多元治理主体的现代治理理念下,社会工作介入劳资关系治理有其独特的优势。近年来,珠三角地区在社会工作介入企业劳资矛盾预防与调解方面做了一些实践探索,形成了企业外模式、工会模式、企业内模式等多种模式。社会工作在劳资矛盾调处及劳资关系治理中,能增进员工福利,减少劳资冲突;能帮助企业员工疏导心理压力,有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节省法律资源。
当前劳资关系依然呈现复杂、多样的变化态势,劳动矛盾和冲突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由此,劳资关系的治理,构成了当今社会治理的基本领域。如何进行有效治理?在治理主体上,主张多元治理;在治理机制上,主张综合治理,以期劳资矛盾的有效解决。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建设的加强,社会工作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介入劳资矛盾的调解和预防,用专业社工方法解决劳资矛盾,发挥社会工作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作用是一种新尝试,也是调处劳资矛盾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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