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证研究日益关注的对象,社会企业在本文中被定义为一种既关注社会与社区影响,又注重实现自身财务目标的新兴企业。目前,社会企业家的个人动机还没有得到广泛研究,但他们已成为此类业务发展模式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文着眼于动机理论基础的一个层面,即新生社会企业家(第一次成为社会企业家的人)个人动机的实现。通过使用来自企业家动态群组研究Ⅱ(PanelStudyofEntrepreneurialDynamicsⅡ)的数据,研究结果显示,成为一个新生社会企业家(与新生商业企业家相反)和为实现个人愿景而被激发去开办一家新企业之间有着显著且正向的联系。这些发现主要基于之前有关社会企业家激励分析的定性工作,以期对该领域日益兴起的实证研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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