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斯坦和本特森主张将六个团结划分为两大类:一是潜在的团结(latentsolidarity),指的是认知和情感因素,如孝道责任及代际情感;二是外显的团结(manifestsolidarity),指的是家庭生活中的结构形式、相互联系和功能支持,认为潜在的团结具有促使代与代之间外在团结的力量(Silverstein&Bengtson,1997)。
由于代际规范和态度在形成人们的期望和态度、指导人们行为方面的重要性,家庭社会学家一直在研究家庭规范和态度在家庭成员支持系统中扮演的角色。这些家庭态度和规范与孝道责任的类型和程度有着很大的关系。作为代际团结的组成部分,家庭代际规范和态度可以被概念化地标记为对孝道责任(家庭责任)的感知程度,因此,代际规范团结和共意团结也可以被看作代与代对孝道规范的赞同程度(DavidJ。Mangenetal。,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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