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基本法确立的政治体制,基于特定的政治考虑,理论和实务上形成三权分立论、行政主导论两种对峙性的观点。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在澳门延用,澳门行政的主导地位被特别强调,澳门社会政治生态、港澳基本法关于政治体制规定的差异等被忽视。与回归前相比较,香港政府的权力实际上被限缩,行政并非必然能主导香港的政治过程,而澳门政府的权力则被强化,行政相对集权,必然主导澳门治理。澳门政治体制的研究应当回归现行宪法和澳门基本法,识别并立足于澳门行政相对集权的基本事实,区别中央主导权与澳门内部三权关系,全面理解澳门的政治体制,并特别强调行政权的监督以及行政与立法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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