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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立法的国际经验小结

    • 作者:潘家华 吴大华出版日期:2015年06月
    • 报告大小:561.38KB
    • 报告字数:1711 字所属丛书:
    • 所属图书:生态引领 绿色赶超

    摘要

    国际经验表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全方位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回顾发达国家治理环境问题的起因,无不是响应了社会各界对美好环境的渴求。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与社会政治运动交织出现导致环境主义在欧洲与北美地区盛行,大量的市民参与到这场史无前例的环境运动中。在这场“环境革命”中,人们对于工业化的负外部性以及生态与环境危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认知,由此开始对工业化的经济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现代社会组织方式进行深刻的反思,从而将生态和环境问题上升到人类的基础生存环境高度,为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西方国家的普及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当前,贵州省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的认识还很薄弱,“十三五”亟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整个社会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水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支撑。首先,通过立法确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运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行为。其次,建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政策,积极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工具。再次,积极推动生态文明保障体系中的建设。对于贵州来说,十三五时期,一是建立绿色政绩考核制度。以生态文明理念约束政府决策,制定和实施旨在推动生态型政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措施,为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做出表率。完善促进科学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等约束性指标在党政实绩考核体系的权重。二是探索多元化的生态文明建设融资方式。建立财政投入预算保障机制,确保环保支出与GDP、财政收入联动增长。完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建立区域发展和考核指标,引导区域间建立环境保护和治理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受益者付费、生态使用者付费、生态税等形式进行生态补偿。探索污染产业退出补偿政策。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的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涉及政府与市场两种基本途径或机制范畴,安排相应的政策引导制度创新,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立法调整。创新绿色金融与资本市场制度。建立政府绿色投资基金,通过整合私人投资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整合私人投资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三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参与。创新公众参与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强化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有利、宽松的政策环境,加强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支持保障措施,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力量。总体上,贵州要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积极借鉴国外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通过自力更生,勇于创新,争取十三五时期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为落后地区探索出一条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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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吴大华:男,1963年生,侗族,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大数据政策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循环经济。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以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先后出版《中国少数民族犯罪及其对策研究》《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专著13部,合著《法治中国视野下的政法工作研究》《侗族习惯法研究》等35部,主编23部;发表法学论(译)文30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中宣部马工程重点课题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贵州省牢牢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等国家级科研课题6项;主持“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及其现代转型研究”等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
    潘家华: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委员,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领域为世界经济、气候变化经济学、城市发展、能源与环境政策等。担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副会长,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次评估报告主要作者。先后发表学术(会议)论文200余篇,撰写专著4部,译著1部,主编大型国际综合评估报告和论文集8部;多项研究成果获奖,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成果一等奖(2004)、二等奖(2002),孙冶方经济科学奖(20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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