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国家公园建设的国际经验

    • 作者:潘家华 吴大华出版日期:2015年06月
    • 报告大小:832.02KB
    • 报告字数:12245 字所属丛书:
    • 所属图书:生态引领 绿色赶超

    摘要

    自1872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以来,国家公园的思想和理想逐渐为世界所接受。加拿大1885年建立了落基山国家公园,新西兰1887年建立了汤加里罗国家公园,瑞典、刚果和南非等国也先后建立了国家公园。二战以后,许多国家相继建立了国家公园。目前,共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近万个国家公园和类似保护区。国家公园已经成为保护区体系中一种较高阶段的保护区类型,在保护自然系统和自然资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建立国家公园是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的良好途径,促进了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和保护,是一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实现双赢的先进管理模式。国家公园的建设是一个漫长而持续的过程,中国要在较短时期内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必须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国外国家公园战略实施比较成功的国家包括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本研究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例,重点梳理三国在国家公园的内涵与分类、数量及分布形态、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准入标准、规划设计、资金管理等方面形成的经验。 <<
    >>
    作者简介
    吴大华:男,1963年生,侗族,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大数据政策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循环经济。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以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先后出版《中国少数民族犯罪及其对策研究》《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专著13部,合著《法治中国视野下的政法工作研究》《侗族习惯法研究》等35部,主编23部;发表法学论(译)文30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中宣部马工程重点课题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贵州省牢牢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等国家级科研课题6项;主持“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及其现代转型研究”等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
    潘家华: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委员,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领域为世界经济、气候变化经济学、城市发展、能源与环境政策等。担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副会长,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次评估报告主要作者。先后发表学术(会议)论文200余篇,撰写专著4部,译著1部,主编大型国际综合评估报告和论文集8部;多项研究成果获奖,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成果一等奖(2004)、二等奖(2002),孙冶方经济科学奖(2011)等。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