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与制度安排,或许可以采取某种逐次逼近的演化路径,但改革的目标却不能游移不定。中国财政改革在经历了一系列“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与尝试之后,在20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终于确立了最终的演进目标。
200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将建立公共财政初步框架作为“十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
尽管时至今日,关于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模式选择,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同观点,然而,以公共财政作为市场化进程中财政运行机制的基本载体,已得到普遍的认同。中国公共财政的建设,也向着市场化进程的内在要求而逐步推进,应该说,距离最终构建起符合市场经济时代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或许已经并不遥远。
概括起来,转型期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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