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文献从多个层面对征地利益分配失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基本达成以下共识:①导致征地利益分配失衡的原因是多维度的,是多个因素相互交织的结果;②地方政府是征地利益分配不公的始作俑者和核心推动力。遗憾的是,这些研究没有从整体性和系统性视角去审视导致征地利益分配不公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将造成利益分配失衡之“恶”简单地加诸各级地方政府,沦入了“一叶障目”之弊,因此没有也不可能找到系统解决征地利益分配失衡的可行性方案。本研究认为,征地利益分配失衡不能简单地归结于政府或政策执行者的个人素质或能力。征地利益分配失衡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和重复发生,是政府组织结构和制度环境的产物,是土地管理组织机构和组织运行制度中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所导致的结果,也是近年来政府制度设计尤其是集权决策过程和激励机制强化所导致的非预期结果。要真正改变现状,促进征地利益公平分配与和谐共享,就需要将征地利益分配问题置于多重逻辑的研究视角,从整体论和系统论出发,探讨导致征地利益分配不公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并设计出整体性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本章余下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节,主要探讨了导致征地利益分配失衡的各类因素及其相互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第三节,尝试性地构建了征地利益公平分配、和谐共享的“应然”状态及其得以实现的制度安排;第四节,结合已有的分析,对征地制度改革作了简单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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