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节能减排的政策工具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近年来备受关注。在国际减排承诺和国内资源环境双重压力之下,中国于2011年底启动了“两省五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计划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中国七个试点虽然数量少,但体量大,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体现出了新兴经济体不完全市场的特征和规律。本文通过对七个试点法规政策和机构设置,制度设计中覆盖范围、配额总量和结构、配额分配机制和抵消机制,以及市场运行和履约情况的分析,总结其共性特征及差异性,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提出政策建议。
总体上看,七个试点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完全市场条件下ETS的广泛性、多样性、差异性和灵活性,从而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ETS相比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但也为今后与发达国家ETS的连接带来了困难。
由于七个试点横跨了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差异较大,制度设计体现了一定的区域特征。深圳的制度设计以市场化为导向,湖北注重市场流动性,北京和上海注重履约管理,而广东重视一级市场,但政策缺乏连续性,重庆企业配额自主申报的配发模式,使配额严重过量,造成碳市场交易冷淡。这些都为建立全国碳市场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全国碳市场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减排目标、减排成本,以及我国区域与行业差异大等国情,充分借鉴七个试点碳市场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在覆盖范围、总量设置、配额分配、抵消机制、市场交易和履约机制等关键制度要素的设计上,以减排为目标,以法律为保障,以价格为手段,平衡经济适度高增长和节能减排,平衡不同区域和行业的差异,重视市场流动性,充分发挥价格信号的功能,引导企业以最小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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