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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制度。2014年以来,该制度首先在工商、财政、税务等几个部门开展,但存在法律位阶不高、主观随意性大、照本宣科等问题。理论研究方面,形成了两条研究主线,一是以三中、四中全会文件为研究蓝本,从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权力制约等角度进行论述;二是以行政法学基本原理为出发点,从理论基础、职权法定、信息公开等角度进行论述。研究认为,权力清单制度本身存在自己约束自己、治标不治本等问题,应当从完善组织法、单行法、程序法等方面,予以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