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西部地区不仅贫困问题突出,同时也基本上是生态脆弱区或者环境与资源基础薄弱地区,处于环境退化与贫困的双重困境之中。西部地区为求经济发展的开发活动与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着现实的矛盾,其主要原因源于脆弱生态地区的生态保护和生态受益地区的利益是割裂的。从生态服务流和生态价值流动的角度,我国西部地区因生态环境建设而受到的福利损失包括发展机会损失理应从受益者那里得到补偿和赔偿,因此需要通过制度安排使这一补偿和赔偿得以实现;惟其如此,生态改善与脱贫的一致性才可能变为现实,而实现经济—环境生态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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