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内涵包括所有制形式、国民经济管理形式、生产组织形式、所得分配形式等,当然,经济体制之实践受到各国之社会结构和政府体系之制约,而有其多样性和多变性。在中国内地持续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可说仍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内地的一种实践。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内地经济始终处于一种非稳定状态。在保守和改革难兼容的两种意识形态及整个国民经济在国营企业主导与集体所有制坚持下,经济处于停滞状态,而人民生活水准亦相对低落。但自1980年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引导下,外资大量流入,且出口快速成长,中国内地杰出的经济表现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所不能及的。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乃激活了一连串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以创造性的实践、局部性的试点来推动改革,进而使得内地的中央与地方政治结构及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从中央集权到区域分权、从行政干预到自由市场的变化。目前,内地为了降低体制运作所产生之交易成本,所进行的经济结构转型及政府职能转换,正面临着深化配套改革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