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公司法改革与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

    摘要

    现行公司法是中国转轨经济时期的公司法,所以公司法改革要考虑长远性、过渡性和阶段性。德国有位著名的法学家有句名言:“法只顾于国境线”,这在实践中的意思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永远只是这个国家一定的历史和客观现实的产物。商法和公司法也是历史和现实的产物。中国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还不是完善的市场经济,因此在公司法的修改上,存在立足于中国国情还是朝我们的理想目标前进的问题。一方面,公司法的改革受制于中国整个经济环境和中国经济的历史条件;另一方面,公司法的改革往往会影响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甚至会影响政治改革的进程。中国20多年的经济改革目标主要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公司法的修改对经济改革影响颇大,具体表现如下。 <<
    >>
    作者简介
    林国全:
    朱羿锟:
    徐晓松:
    徐永前:
    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