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养老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既是实现公民社会权利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对此世界各国基本达成共识。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归根结底需要政府的行动去推动。政府只有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转变传统的观念与职能,改革公共决策的体制,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落到实处,才有可能制定公正合理的政策规划,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从而突破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运行的困境。由于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是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干预的基本手段,因此,有必要首先分析现代社会公共政策的特性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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