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作为正式的制度规则,只有在该政策的执行机构与目标群体的互动过程中才能体现其规范性的约束力。该政策要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贯彻政策条文的具体要求,一方面要求执行机构具备相应的执行政策的能力,并切实按照规则的要求完成既定的任务;另一方面,要求目标群体,即政策的实施对象能遵循政策的具体规划,配合执行机构的行动。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目标群体为两部分,一是城镇企业、企业制事业单位的职工个体;二是各类企业及企业制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正是通过执行机构的主动执行与企业、职工的被动执行,最终保障职工个人享有政策规定的养老保险权益。这里,执行机构,即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代表国家行使政策的主体,企业和个人是接受政策指令调整自身行动的实施主体。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效果,直接取决于执行机构与目标群体的互动关系。若两者均能按照国家制定的政策调整自己的行动,互动的结果就能逐步达到政策的目标;否则,就会引致实施结果与政策目标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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