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作为一种企业互益性的组织,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代表行业的利益,对内进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的秩序;对外则要表达行业的利益需求,尤其是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中代表行业参与政策决策。由于我国行业协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侧重“执行”的传统,以及目前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中的局限,使得协会的政策倡导功能非常薄弱,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能力也很缺乏。行业协会的政策参与机制和参与功能对协会未来的功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的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以深圳地区外商投资企业为主要会员对象的综合性商会组织。一般讲,商会是工商业者自愿建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它一方面要获得政府支持,接受政府指导,另一方面,它是围绕全体会员的总体利益发挥协调、服务、参政职能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因此具有民间性、服务性、自律性、自主性。深圳外商协会以市场方式运作获得自身的生存空间,其立足点在于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代表会员企业参与公共政策过程,发出自己的声音。通过对深圳外商协会形成背景,发展经历,内部管理机制及其功能和开展的活动,以及协会公共关系等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深圳外商协会自1989年建会以来,在政策参与方面发挥的功能,及其既服务于会员企业、又服务于政府的作用机制,这种政策参与模式获得了企业和政府两方面的认可,并从而保持了自身的民间性和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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