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西北部春季沙尘天气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危害越来越大。沙尘主要是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引起的。除了自然力的作用外,工业活动带来的气候改变、过分追求市场化、人口持续增加、追求非环境友好型生活模式、采用易产生沙尘的传统春耕方式、管理措施的非系统性和非长效性、沙尘源头地居民利益保护和参与的不足、环境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督察、沙尘暴预防的国际协调工作效果不是很明显是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的主要原因。本文针对这些原因,从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法律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寻找了立法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原则及完善立法体系和法律机制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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