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社会稳定不仅事关当前完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的大局,是确保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振兴中华”伟大理想的首要前提。这些年来,政府各级、社会各界自觉地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社会基本稳定的预期结果。但仔细反省一下,在这方面仍有被动设防、穷于应付之感,尤其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误区,其主要体现在:过于强调社会要素的稳定,忽视了社会结构的稳定;过于强调资源配置的集中,忽视了社会分化的影响;过于强调社会冲突的负功能,忽视了对手段性冲突的引导;过于强调政府在社会控制中的作用,忽视了社会组织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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