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共有549万0~14岁儿童,占常住人口的14。71%,农村留守儿童约130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11。8%。在制定实现评估陕西省儿童发展纲要过程中,相关部门建立了专门的儿童事务协调议事机构,颁布实施了相关政策法规和促进陕西儿童事业加速发展的倾斜政策,促使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儿童保护和儿童生存环境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随着剧烈的社会变迁与社会转型,陕西儿童发展与中东部地区相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推动儿童发展事业的进展,应当尽快建立专门负责儿童发展事务的政府部门,完善与儿童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运用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手法,开展儿童福利与儿童发展的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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