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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金刑问题的几点思考

    摘要

    罚金刑的性质,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说明。一是相对于主刑而言,罚金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刑、没收财产刑一样,属于从刑,在我国将它们称为附加刑。二是相对于剥夺政治权利刑这种剥夺资格的刑罚方法而言,罚金刑仅涉及犯罪行为人的财产剥夺,因而属于财产刑范畴。尽管在德国刑法中罚金刑与财产刑并非同一概念或者同一制度,但在我国,基本上可以归入财产刑一类,这是没有争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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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张天虹:张天虹,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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