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探索发展,中国已经建立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十二五”时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合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逐步实现制度可衔接,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养老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但是,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增长放缓对于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体系产生重大挑战,制度的可持续性、公平性与效率损失问题将在“十三五”期间愈发凸显。基金收支失衡是养老保险制度的表象问题,制度分割与流动性不足是更深层次的矛盾。养老保险体系暴露出的复杂问题既有中国体制转型不彻底的原因,也有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还有保险制度设计自身的缺陷,改革的顶层设计不能仅仅局限于制度本身或系统内部的政策调整,而应该置于劳动力市场和经济改革整体框架之中加以考虑。一个良好的社会保险体系可以发挥类似于“生产要素”的功能,既能够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也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和经济稳定发展,而中国养老保险体系正与市场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摩擦。不管采取何种养老保险模式,未来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始终要依靠经济持续发展和生产效率提升,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建立与劳动力市场相协调、统一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理顺养老保险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消除制度对于资源配置和市场机制造成的扭曲,既从根本上解决保险体系的内在矛盾,又释放出中国经济新阶段的“改革红利”,从而实现养老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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