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以来,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的根本性转变使劳动报酬水平出现了新变化,工薪劳动者总体工资水平,无论是名义工资还是实际工资,都继续呈现不断提高的态势;与此同时,城镇单位雇员群体与农民工群体工资差距缩小。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报酬增长较快,虽然削弱了中国劳动力的竞争优势,但优势依存。而为了改善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央企高管和公务员两类群体的薪酬改革已被提到议事日程。在此背景下,建立工资正常增长体制机制,需考虑以下措施:(1)加强劳动保障,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加大劳动监督力,完善保障工资增长的三方协调机制;(2)推行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增强劳动者在工资决定中的话语权;(3)慎重使用最低工资制度,更多地让作为市场主体的劳动者和企业自己去决定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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