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水平,保证新疆少数民族能够解读和欣赏、从而实际地占有公共文化产品。从当下现实来看,新疆少数民族的这种实际占有仍主要是通过本民族语言文字来实现的。因而,保证新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文化产品的充足供应,是实现新疆少数民族解读、欣赏并实际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及产品的一种有效途径。统计分析表明,新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的大部分指标都名列前茅,但同时仍存在不同民族语言文字的公共文化产品提供不均等、民族语言文字原创文化产品整体上较少等问题。对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文化产品提供均等化的动态协调机制、民族语言文字原创型产品生产的激励机制等。
<<